教务处职责

1.负责拟定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,制定相关的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改革方案。

2.制定学中长期专业(群)建设规划,制定(修订)专业建设相关制度,统筹专业设置与调整,组织新增专业的申报和评审;统筹重点专业、特色专业(群)的培育和建设;组织实施专业检查及评估。

3.提出制定(修订)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、基本原则和要求,下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制定(修订)任务;组织审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;对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批;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。

4.制定全校课程建设规划和课程建设相关管理制度;组织全校课程改革;提出制定(修订)课程标准的指导意见和要求,协助各系(部)制定(修订)课程标准;负责课程建设项目的立项、评估、验收和评选工作;组织推荐省级或国家级优质课程、在线课程、课程资源库等各类项目;负责全校教学资源规划、教学信息平台的建设,统筹教学资源库的建设。

5.负责全校教学资源的调度,根据各系(部)的教学需求,统筹全校教室、公共机房、公共实训室的安排与管理,提交教学楼教学设施维修报告;统筹全校的课表编排并对各系排课工作的规范性进行检查;对各系的课表进行审核、协调,汇总全校总课表;统筹全校公共基础课程的管理和排课。

6.审核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受理事故当事人的申诉。

7.汇总、备案各系(部)工作量酬金。

8.负责全教材征订、发放和管理;制定全校教材建设发展规划,负责全的教材建设工作;组织教材立项、评审,推荐申报省级或国家级优秀教材;对教材的适用性以及使用情况进行调查与质量监控;负责全学生年度教材、毕业生教材费用核算、上报。

9.统筹安排全校期末考试、补考、毕业补考的时间;审核各系(部)的组考方案,对考试组织情况进行巡视、考核,对突发事件和学生考场违纪行为进行处理;负责校外的认证考试,承办校外官方机构组织的考试;协助各系(部)学生成绩的管理及网络公布;组织对有异议成绩的核查及修订。

10.负责全校实践教学(包括校内实训及校外实践)的宏观管理,制定实践教学管理制度,检查各系(部)实践教学的实施情况;制定学校校内实训基地的建设规划,负责校内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审核、论证和立项;协调校内共享型实训基地的跨系教学安排。

11.负责省市专业技能抽查参考和组考的联络、管理和协调工作;制定技能抽考管理办法;负责各类专业竞赛的管理与协调工作,制定学校学生竞赛管理办法。

12.制定《永利欢乐娱人城|中国有限公司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;组织开展全校学生的入学与注册、转专业与转学、休学与复学、留级、退学、毕业、结业与肄业的审核与管理。

13.制定学教师专业培训和企业实践的相关管理制度;统筹管理学校教师专业培训和企业实践;对系(部)教师专业培训和企业实践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。

14.制定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和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;组织各系(部)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,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审定;协助组织系(部)开展各项教师教学工作评优评先活动。

15.负责组织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,负责校级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申请立项和检查验收工作,组织校级及以上级别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鉴定、教学成果申报和评审工作。

16.负责制定教学和实训经费的预算及分配计划,并检查经费使用效益。

17.负责教学方面的数据统计;负责学校综合教务管理系统。

18.负责全校的语言文字工作;负责图书资料的采购。

19.负责本部门档案的管理和移交归档学校管理的资料。

20.完成上级部门,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